芜湖机械开发区西支七路、南次二路、(西区)支路太阳能路灯项目答疑回复
各投标单位:
1、招标文件中光源60W调整为50w。
2、最高限价不作调整。
3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样品:开标时须提供下列样品且样品满足货物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规定(指定的样品为道路照明灯具的光源、太阳能电池板、控制器、LED灯具)增加蓄电池样品。
4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投标保证金: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。并需在投标截止日前,从投标人帐户以转帐、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指定账户,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。删除和诚信保证金。
5、招标文件(十五)开标第4条只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且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,并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、投标报价、工期、质量、投标保证金、授权委托人、注册建造师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。删除注册建造师。
6、将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2、我方资质为 ,若我方中标将保证不转包、不分包。改为:2、若我方中标将保证不转包、不分包。
7、投标文件中主要参数需注明系统电压24V。
8、招标文件中(九)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,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规定执行。投标单位技术标制作须遵守招标单位统一发放的技术标封面的“技术标制作要求”。改为:(九)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,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规定执行。
芜湖机械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
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